1. 委托申请人应在装箱前三天,即48~72小时发出检验委托书。同时提供信用证, 合同, 装箱单, 产品品质证书, 危险包装鉴定结果单之复印件。GLORY公司在收到检验委托书2小时内答复是否接受委托。 2. 接受检验委托后, 即与委托人联系, 确认检验地点(仓库或工厂), 检验时间。 3. GLORY检验人员于装箱开始前1小时内抵达检验现场。 4. 对即将使用的集装箱进行箱体检验, 并拍照。 5. 现场同装货方共同设计装箱方案, 既包装箱的排放顺序,位置等, 并清点件数。 6. 按1%的比例随机抽取货物进行外观检验(包装纸箱是否完好, 有无破漏, 封箱带是否牢固), 查验唛头标记,并拍照。 同样该0.5%的比例随机开箱查看内包装情况, 并检查打火机的外观状态, 然后复原包装。 7. 装箱时监督其摆放和加固状况,在装箱过程中进行拍照(1/3,1/2,满)。 8. 装箱完成后进行封箱,并拍照。 9. 在装船前(装箱24小时后)对集装箱六个位置(即门顶、门底、前左、前右、后左、后右通风罩处)进行LEL气体泄漏测试。 10. 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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